2021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仍有部分院校采用网络复试,所以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浙江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原文内容如下: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及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及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健康第一、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复试安排
在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学校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的方式。根据国家复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分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批次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8日
现场复试地点: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
复试批次:
第一批:3月27日—29日
复试学院(部、中心):材料、航天、数学、管理、人文、外语、生命、马院、医学、化工、公管、经金、金禾、人居、法学、前沿、体育、新媒体、物理、化学;
第二批:4月3日—5日
复试学院(部、中心):机械、能动、电气、电信;
第三批:4月6日—4月8日(调剂)
复试学院(部、中心):招生计划有缺额的学院(部、中心)。
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考生须及时查看通知或与学院主动取得联系。
(二)复试形式
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全日制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如个别考生因防疫政策导致无法到达学校复试,在当地防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余考生复试形式详见各学院(部、中心)安排。同一学科的网络远程复试的内容和要求与现场复试相同。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综合素质测试等。现场和网络远程复试内容一致、评分标准一致、考核时间一致。具体的考核时间、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详见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由各学院(部、中心)在面试前组织考生通过手机完成,测试结果作为综合面试的评分参考,具体时间及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中各考核内容所占比例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为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等考核成绩按权重求和。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控制在40%-50%,按照各学院(部、中心)中确定的公式计算,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将在复试期间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五、 复试组织
1.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安排复试期间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是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责任落实的主体,成立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书记(或院长)、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学科带头人、教学秘书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工作细则。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复试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包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港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复试中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复试流程、总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办法、注意事项等。
3.复试分数线。各学院(部、中心)可在学校基本复试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差额复试比例等,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强军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达到学校复试线直接进入复试。
4.复试考生信息采集。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按照学校的要求登录“研究生复试信息采集系统”(http://gmis.xjtu.edu.cn/stu),点击“复试信息填报”,及时填报复试信息,第一批复试考生信息填报时间:3月19日-20日;第二批复试考生信息填报时间:3月26日-27日,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通知及复试指南。因疫情防控不能到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5.资格审查。现场复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等原件及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根据学院(部、中心)要求通过平台或邮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及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电子版,面试时再次进行查验。入学后,学院(部、中心)委派专人对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6.考风考纪。所有考生须在复试信息采集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学院审核)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院复试细则。复试前考生要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须参加学院(部、中心)组织的复试演练。复试期间,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播、录屏,复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六、 调剂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生源充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1251)EMBA方向接收调剂。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组织的调剂复试,考核采取现场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调剂的相关信息详见学院发布的调剂方案。
七、 录取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 公示
学院(部、中心)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九、 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陕西省有关规定,来校人员应持有西安市一码通“绿码”,否则不得来校。请参加现场复试第一批复试考生自3月10起,第二批复试考生自3月18日起,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提前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学习和掌握防护知识,考生行前认真阅读《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指南》,出行前填写并签署《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按时更新健康码状态,西安市一码通二维码为“绿码”,确保复试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学院(部、中心)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十、 其他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由于疫情影响,调剂工作将通过校内调剂系统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凡学院、专业(一级学科)、学习方式变更,均须进行调剂,详细安排见学院(部、中心)通知。
3.参加现场复试的西安市(咸阳市)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通过“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申请住宿,成功申请的考生请于3月26日(第一批)、4月2日(第二批)到达创新港办理住宿并领取“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卡”。由于创新港床位有限,建议其他考生选择地铁5号线沿线或咸阳高新区住宿,合理安排出行。
4.请各位考生安心居家,做好复试准备,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并做好到校前物资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与同行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
5.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