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安全第一、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监管办法实施。
组长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学院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文献信息中心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组成。
下设舆情组、网络技术支持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和疫情防控组。
1.舆情组由党政办、机关党委和研究生学院组成。负责复试答疑、正面宣传及各类舆情信息的监控。
2.网络技术支持组由研究生学院和文献信息中心组成。提前与网络运营商进行沟通,熟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负责对各复试考场的网络环境维护、平台搭建给予技术性指导和支持,对复试考官及各研究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考生终端网络搭建给予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网络复试的测试,以及复试期间全程技术支持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院后勤(保卫)处、物业管理中心和研究生学院组成。负责维护考场外围秩序、后勤保障服务(含防疫物资的准备)。
4.纪检监察组由机关党委负责。全程跟踪复试情况,公开举报渠道,受理与复试相关的各项投诉举报。
5.疫情防控组由党政办、后勤(保卫)处、研究生学院组成。对复试相关人员进行防控指导、健康教育,对复试场所进行消杀,设置隔离处置场所,对突发疫情场地消杀、人员控制和医疗隔离处置。
各研究所成立
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各研究所是
复试面试工作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组长由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也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的第一责任人。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定的命题原则、复试面试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复试面试。具体要求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实施细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面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院所有专业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以及备用平台腾讯会议。如启用备用复试平台,复试结果和“云考场”的结果是一致的,具有相同的效力。
(二)复试时间
3月下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即将发布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的规定,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我院具体要求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线上填写复试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往届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存在疑问的应、往届生还必须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
(四)复试分数线及调剂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都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有资格申请调剂,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和英语测试(20分)两个部分。
1.考生自我简介(时间一般3-5分钟):主要包括考生的基本情况和学术简介。学术简介一般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科研经历和科研获奖情况、实践经历、专业技能、学业规划、自我评价等。各专业可根据该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一般15分钟):主要是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对考生专业素养、思维能力、表达能力、逻辑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专业综合测试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性测试,同一专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相同、题量一致、难易程度应相当、评分的尺度和标准一致。
3.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一般5分钟):主要是对考生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择优录取。
2.一志愿考生在本专业上线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且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可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按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调剂考生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考生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复试分数、初试分数、专业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20分。
2.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1.2×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换算成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三)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作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遵守复试面试考场规则的不予录取。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于规定的时间在我院官网(http://www.sass.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若第一批公示的名单中有放弃的考生,我院将根据专业排名依次进行补录,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扫描件发至我院研招办电子邮箱,体检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开学报到后新生还须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复查
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加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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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