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其余材料可以后补,但以上材料中的①、②、③为必须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参加远程复试,其中同时将所有材料在我校公布考试日期前制作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工作指定邮箱yasi5212@126.com。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及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其中有技术类测试的考生,专业复试由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每科满分100分。其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必须分别达到规定分数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考核时间为10分钟,基础理论考核内容以公布科目为主,重点考察对该专业相关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考核科目如下:
3. 所有参加专业硕士技术类测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公布的技术标准,进行内容的视频制作,将制作好的视频在考核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asi5212@126.com,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视频进行打分。
4.我校专业硕士(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所设项目为:速度滑冰(轮滑)、滑雪、冰球(曲棍球)、冰壶、花样滑冰、田径、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套路和散打,共计20个项目。专业硕士技术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1项。
(五)同等学力加试
我校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体育概论》和《教育学》,考试时间共10分钟,在考生专业理论复试之后进行,单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核算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换算标准如下:
无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7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25%+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有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7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技能测试)/2】×25%+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成绩核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规则与方式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在计划数内按排名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在本专业剩余计划内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外语成绩与复试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三) 加分条件
所有涉及加分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学校规定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外语口语听力,其中任一科未达到及格线者(及格线为60分)。
6.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有任意一门成绩在60分以下者。
七、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原则在2022年3月30日—31日进行(以学校官网考试通知为准)。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原则在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以学校官网考试通知为准)。
因为疫情影响和远程复试,国家系统正在调试过程中,所以具体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安排请持续关注我校官方网站,我校会及时将相关考务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复试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此项工作,对待考生一视同仁,避免出现感情分、印象分、疲劳分。
(三)复试前各复试组要召开准备会,落实复试的具体方案和预案,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各组组长立刻将复试成绩汇总和原始记录表一并报研究生院。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政策
1.我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将剩余名额进行调剂,调剂的分数、名额和要求另行公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5.报考我校技术类专业(方向)考生本科专业应为体育类专业。
6.不接受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7.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以及专业技能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调剂程序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2)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三)接收调剂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接收调剂,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利。
4.坚持对专业、学习背景及职业素养、技能、初试分数进行全面考察。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充分考虑调剂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经历及专业职业技能水平。
2.充分考虑调剂考生初试分数和外国语成绩。
3.充分考虑调剂考生的综合表现情况。
(五)接收调剂名额与比例
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确定我校调剂分数及要求。按招生计划数、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十、强化疫情防控
复试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十一、录取工作监督及联系方式
1.实行复议制度
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调剂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院(电话:0451-82732840)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联系人:李老师 冯老师
电 话:0451-82733741 (工作日0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