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
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4、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
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5、坚持客观评价。
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8、采取差额
复试,参加
复试的人数不低于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数)的120%。
二、复试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3、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符合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管理考试实施;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检查复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下设考务组、技术组、医疗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督查组。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进行。
3、学校成立复试组织机构,设立复试工作组,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事宜。
4、以专业(方向)所在院系组建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时间、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面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四、调剂录取原则
1、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达到我校分数线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未被录取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申请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调剂。
2、符合国家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校同意接受复试调剂的新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
3、所有考生(包括调剂考生)仅在我校参加一次复试,并以该次成绩作为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录取排序。
4、所有调剂考生均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才能进行复试与录取。调剂录取的最终完成,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为标志。
5、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院校。
五、复试资格的审查
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
1、考生须在3月29日-4月3日21:00登录学信网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签订《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并上传以下相关材料: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校将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同时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鉴别,严禁“替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仪态等。
(二)复试的主要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试期间保证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因网络复试产生的数据流量很大,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流量。
1、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考生网络远程抽题回答,每科时间不低于2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
2、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专家评分结果经专家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后由秘书和督查当场回收封存,并在第一时间交由机要室存放。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各专项、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各专项、运动舞蹈专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面试时须按照本人报考的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90%)。
(三)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全日制学科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学、运动康复、体育翻译、中外体育史、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新闻学、传播学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工作学习成绩、理论知识、理解及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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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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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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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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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及仪表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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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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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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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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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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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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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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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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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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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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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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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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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学术学位术科组(体育教育训练学各专项、民族传统体育学各专项、运动舞蹈专业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教学能力、理解及表达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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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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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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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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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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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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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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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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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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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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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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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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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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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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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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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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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日制专业学位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教学能力、理解及表达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运动与健康方向参照全日制学科组考核标准执行)。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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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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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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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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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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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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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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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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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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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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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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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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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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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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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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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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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中涉及到的试题均按《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
5、技术水平考核方式、准备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6、任何考核评分仅依据考生回答内容及表现进行评分,不依据场地器材、画面质量、通话质量等客观因素。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任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占专项计划名额,均按考生报考所属学科单独排序录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原则上实行“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在符合录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一志愿考生可优先排序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若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任一项变动,即不为一志愿考生,视为调剂考生。
5、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含拟录取为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协议或就业合同,以完善录取手续。
考生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自行前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以邮戳时间为准),由我校附属医院进行鉴定盖章。
7、考生于4月10日前将《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3)原件,邮寄至我校。
8、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因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导致的复试时间变动,我校将及时通知。
2、复试具体安排:3月28日21:30登录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招生系统—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里查询。
3、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另交加试费80元)。3月29日—4月3日18:00登录学信网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完成缴费。
4、网络远程复试流程、考场规则见附件4、附件5。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纪委监察组,对考试工作实施监督、查处违纪问题。受理电话:028-85094470。
2、复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院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
1、本办法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否则将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