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结合《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2]6号)和《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函[2022]7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具体负责巡察监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
2.复试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组建研究生复试试题(命题和阅卷)小组、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办法、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其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等。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录像工作;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3.试题小组
遴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作为试题小组成员,负责复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试题库的命题及评分标准制定等工作。其中一人为命题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小组各项工作。依据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
4.面试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测试(如有同等学力的含同等学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从硕士研究生面试小组中抽取5-7名分别作为学科教学(生物)、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和食品加工与安全面试小组成员。依据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基本要求。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总分降30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2.复试方式及要求
学校统一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1对1面试,即1面试端(含5名专家和2名助理)对1学生端(仅1名面试学生),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
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
主要要求如下:
(1)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端)”首页的远程面试平台操作手册(学生版)。
(2)复试地点与网络要求: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地点由考生根据网络信号等具体情况在居住地或附近自行选择复试地点(边远困难考生可到附近县城、乡镇;若仍确有困难,请考生及时与学校研究生处联系),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畅通、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设备要求: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两个设备(要求设备能传输影音,例如两部手机或两台电脑,或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确保复试全过程、全方位得到监控。
(4)学生端复试环境要求:考生参加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学生端复试现场除学生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录像、拍照、截图、作弊,如经发现,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备用平台:为防止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临时故障影响正常复试,学院备用QQ平台,进行复试。采取面试一个开启一个QQ视频聊天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6)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
(7)正式复试前1-2天进行复试网络和设备测试,请注意通知。
3.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学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第五十四条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间及提交方法
具体时间将会在我院官网研究生版块发布及电话通知:(https://www.sanxiau.edu.cn/smkx/yjsjy1.htm)。
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和保持电话畅通。
请各位考生通过复试系统提交资格类材料,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上传,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④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⑥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084.htm);
⑦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353.htm);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⑨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具体时间将会在我院研究生版块发布及电话通知:(https://www.sanxiau.edu.cn/smkx/yjsjy1.htm)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和保持电话畅通。
5.体检时间、地点与要求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第六十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无统一版本。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详见后续官方通知)。
6.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复试次序由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生成,请在复试开始前15分钟查看自己次序号。
(1)笔试
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专业课知识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采用远程知识问答。
①专业课知识测试。
“测试”要求: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
“测试”方式:由复试助理在预先准备好的“知识问题库”中随机抽取2-3道题目,考生任选其一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5-10分钟。面试小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测试”科目:
学科教学(生物)专业:生物教学论;
农艺与种业专业:农学概论;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作物施肥原理与技术;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食品工艺学。
②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
招生简章,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加试”方式:由复试助理在预先准备好的“知识问题库”中随机抽取2-3道题目,考生任选其一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5-10分钟。面试小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加试”科目:
学科教学(生物)专业:植物学、动物学;
农艺与种业专业: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植物营养学,植物保护通论;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食品化学、食品原料学。
(2)面试
①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测试”要求: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采取以听说交流的形式在面试中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测试”方式:一,考生采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二,由复试助理在预先准备好的“英语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题目(专业相关的,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三,面试小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四,面试小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测试”方式:采用学生回答面试专家组成员提问的方式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小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分为现场面试考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考察。
现场面试考察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过程中进行,面试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考察,学校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总分为5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学院可视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统考分(200分)/2;
初试总成绩=统考分(350分)/3.5;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分)/3。
其他情况:按上述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六、考生调剂
(一)考生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
(二)考生调剂专业
学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关于考生调剂
专业目录及政策,学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及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信息。
(三)考生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我院将根椐调剂系统申请情况,按照差额复试原则,结合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
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在满足调剂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学科教学(生物)
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0的考生调剂申请;食品加工与安全、农艺与种业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三个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09、10的考生调剂申请。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背景要求与以上所列本科专业背景相同或相近。
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七、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九、信息公示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我院官网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与举报
院级:我院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院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105104101 163.com;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2130。
校级: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校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cqsxxyjcc 163.com;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893。
十一、考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院级咨询及投诉电话:023-58105565(周老师)。
校级咨询及投诉电话:023-58105711(佟老师);023-58105265(范老师)。
十二、其他说明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我院将根据学校要求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录取后,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