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及职责
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1.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相应专业复试工作。
2.遴选面试教师,开展导师培训,制定模拟预演方案,进行面试预演。
3.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4.做好试题库建设、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5.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公示等工作。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认及复试考生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总体生源情况,所有拟调剂专业按照1:1.5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通过电话提前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以准确锁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各学科(专业)普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具体如表1所示:
表1各学科(专业)普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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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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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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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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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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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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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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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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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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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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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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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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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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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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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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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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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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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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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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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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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考生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原则上全部纳入复试名单。
3.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否则无效。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以及我院的遴选细则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4.骨干计划”、“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5.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
6.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复试。
四、复试的形式、过程管理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
(二)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将在复试前发布具体时间,分组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模拟预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复试内容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
一是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二是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人数较少的相近专业合并进行,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面试内容参考《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
参考书目一览表》。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
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测试,通过面试方式测试考生听力及口语能力,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测试一起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评分人员为3人。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的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科目见《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
参考书目一览表》。加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五、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工作分为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二批次为调剂考生。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1.考前模拟预演时间:3月30日
2.正式复试时间:3月31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2022年4月初至4月25日,具体时间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确定开放时段,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后,根据工作实际和学校要求再具体确定,并另行通知考前模拟预演和正式复试时间。
(三)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3月29日(调剂考生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在线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2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核验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可以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上提交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类型的面试材料,学院另行通知每位复试考生远程网络平台开放时间段和说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表2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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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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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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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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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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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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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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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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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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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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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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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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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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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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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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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专科)成绩单
(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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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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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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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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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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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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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生诚信
资格审查时,考生逐一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六)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录取程序
1.招生计划分配。学院按照学科发展需要,确定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
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的招生计划单列。
2.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的规定,对学院的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拟录取名单。
4.湖北省招办对学校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政策审核,审核无误后向教育部备案。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学校(由研究生院代理)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
(二)录取规则
1.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录取其他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2.“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和学院不承担责任。
4.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被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或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本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信息公开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充分、规范的进行信息公开。
(二)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纸质文本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张贴。
八、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部门和学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中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席老师,027-67843791
投诉、举报电话:黄老师,027-67842651 13554223075
九、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