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指示,以及《内蒙古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舞蹈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及舞蹈学科教学规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舞蹈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做到充分评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保证复试质量,不以疫情防控为由而降低复试标准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
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舞蹈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舞蹈学院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制定舞蹈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舞蹈领域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工作小组,在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考试前将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四)复试前,舞蹈学院将组织开展复试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和增强服务考生意识。针对远程复试平台,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舞蹈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及时统计掌握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所有环节不选用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教职工,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复试的主动向学院和学校报备。
(二)命制复试试题
舞蹈学院复试小组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招收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自命题工作规范》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括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部分。舞蹈学院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
(三)调剂
舞蹈学院第一志愿生源充足,2022年不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四)复试形式及要求
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平台使用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需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如:带有摄像头、话筒的电脑设备及智能手机。舞蹈学院将使用学校专用设备,在标准化考场内连线考生,需对所有面试和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
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成绩评定书面记录)、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
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组成,全部考试均采取网络远程考核的形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不足6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满分90分,合格线54分,成绩低于54分不予录取。专业考核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口试),满分20分,不单独设定合格线。
(1)自我介绍:考生进行2分钟以内自我介绍,简要介绍自己的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和专业实践获奖情况。
(2)现场问答:根据现场提问,考生进行4分以内的现场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2.专业技术实践考核,满分70分,不单独设定合格线。
专业技术实践考核分为:基本功、剧目、即兴表演三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实践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其中,为避免因网络延迟卡顿等情况影响考察结果,基本功和剧目部分采取提交视频材料,现场观看的形式进行考核。录制视频必须一镜到底,中途考生不得出境,禁止剪辑。视频材料于3月31日前发送至116739588 qq.com邮箱。提交视频名称格式为:
2022舞蹈复试+姓名+1基本功
2022舞蹈复试+姓名+2剧目
(1)基本功部分(30分)
基本功部分全部组合累计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开始前自报考生编号、姓名、身高及组合名称。
A.控制组合,占10分,组合需充分体现个人软、开度及控制能力;
B.跳组合,占10分,组合内容包括小跳、中跳、大跳等,充分体现个人肌肉素质及爆发力;
C.转组合,占10分,组合内容包括原地转、平转、翻身等,充分体现个人旋转及翻身类技术。
(2)剧目部分(30分)
剧目控制在2分钟以内,舞种不限。开始前自报姓名、舞种及剧目名称。
(3)即兴舞蹈部分(10分)
即兴舞蹈以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一首音乐试听10秒后,考生进行即兴舞蹈表演。
附·录制视频材料注意细则:
1.考生应选择排练厅或舞台进行视频录制。必须保持拍摄场地始终安静明亮,环境背景不得出现任何文字与图案,不得出现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人或声音。
2.考生在介绍部分按要求说,不得多说其他内容。介绍时保持近景全身入境状态,介绍结束后自行到开始位准备,组合过程中需始终保持全身入境,不得出现特写镜头。录制过程不允许使用美颜、美体、滤镜等特效,否则按作弊处理。
3.考生需按照录制内容着相应服装,要求得体、整洁,不得穿宽松肥大的练功服或运动衣。女生盘头,不得化浓妆,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部,避免无法确认考生身份。
4.考生视频中,要求伴奏音乐收音清晰,无杂音、噪音。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舞蹈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通过与考生面谈、比对《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参照考生原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综合评定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记入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具有摄像、话筒、音乐外放设备等功能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并保证复试考核期间网络通畅,无卡顿现象。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考生所处环境中不得出现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人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否则按作弊处理。
4.考生音频视频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须着装得体、整洁,不得化浓妆、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部,避免无法确认考生身份。
5.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除复试考核需要使用的远程设备外,考生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设备,否则按作弊处理。
6.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考核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如因考生不遵守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导致试题泄露或其他恶劣影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复试前考生应向舞蹈学院提供紧急联系人电话,用于远程复试期间紧急情况下使用。
六、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五)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结束后,舞蹈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学院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在公众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院”进行公示。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等),由舞蹈学院公布本院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束后由舞蹈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实行复议制度。在舞蹈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及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舞蹈学院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0471-4973176,举报电话0471-4925937。
九、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