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海洋气象学”、“海洋科学”
专业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海洋气象学
专业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全部参加
复试;海洋科学专业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全部参加
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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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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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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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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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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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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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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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推免
|
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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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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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气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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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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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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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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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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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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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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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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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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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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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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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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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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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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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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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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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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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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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下设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面试专家组人数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3、下设复试工作保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面试过程的录像、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海洋气象学”专业设立1个面试专家组,“海洋科学”专业设立1个面试专家组,同时进行,同一时间批次采用同一套试卷,不同时间批次采用不同试卷。每个批次复试总时间为25分钟。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一志愿考生面试在3月27日(周日)完成。
7、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三、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所有复试环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登录方式:直接网络搜索“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也可使用浏览器登录https://bm.chsi.com.cn,然后选择“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即可。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面试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使用手机设备的用户请先安装学信网App。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系统内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缴费、专业课面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一)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1、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2、凡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二)专业课测试
测试科目为《海洋科学导论》,
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测试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50分。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四)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为口语测试,满分50分。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设备等要求
(一)复试时间
3月27日13:30-20:00,考生个人的具体复试时间段以复试系统中安排为准。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进行,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请全体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录复试系统,等候复试。考生错过本人复试时间段,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设备要求按照我校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远程复试考生端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执行。
2、提前熟悉预演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3、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三)复试面试流程
1、面试时间见复试系统中的时间安排。
2、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录复试系统,等候复试。
3、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通过复试系统邀请该考生进入考场并发送一套复试试卷,考生阅读题目并以口述方式回答。每套试卷含3题专业课测试题、2题综合面试题和2题英语口语题。
4、复试过程中,考生要保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它页面或软件,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的交互。
5、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进行,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
六、面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七、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总成绩,各专业按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八、其他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九、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十、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