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   责任编辑:fry  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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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符合我校及学院(所)复试分数要求。
 
3.全校平均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流程安排
 
(一)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等具体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英语水平等。
 
(二)复试网上确认: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24日13:00至3月27日上午10: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三)复试缴费: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14:00至17:00;
 
缴费地点: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第三教学楼104(八里台校区);
 
缴费方式:现场扫码缴费,请勿使用现金。
 
(四)资格审核
 
以下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材料,或者提交材料审核未通过,经学院招生管理老师提醒后仍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纸质版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审验。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14:00至17:00;
 
提交地点: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第三教学楼104(八里台校区)。
 
2)电子版提交方式:须为pdf格式清晰版,于2023年3月26日(周日)24:00前发送邮件到iap@nankai.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泰达物理-报考研究方向-姓名”,如“泰达物理-光学-王某某”。请将各项内容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在首页列出目录。另,如提交下方第10项可选内容,请将其单独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并在首页列出目录,文件命名格式为“泰达物理-报考研究方向-姓名-补充材料”。
 
3)提交材料清单: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版(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可以去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请注意扫描版文字内容须清晰。
 
5.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0.(可选项)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证明等。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凝聚态物理系:2023年3月29日
 
光科学与技术系:2023年3月30日
 
三、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录取成绩的50%;
 
2.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4.各研究方向分别进行录取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整研究方向考生。未被一志愿研究方向录取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至同一专业下其他招生计划充足的研究方向参加复试。调整研究方向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5.考生按录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四、不予录取的情况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录取。
 
9.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招生单位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和考生是否拟录取,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我院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的,原则上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的,可依个人意愿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
 
八、档案与派遣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网址:http://yzb.nankai.edu.cn)。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西部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以及办理派遣手续,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参照《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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