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二)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
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按学科(
专业)成立
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
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本学科科研与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70700海洋科学(全日制) |
279 |
38 |
57 |
090800水产(全日制) |
251 |
33 |
50 |
095134渔业发展(全日制) |
251 |
33 |
50 |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心理普测试三个环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海洋科学笔试科目为F03《海洋科学综合》,水产和渔业发展笔试科目为F04《海洋渔业科学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见:https://yjs.shou.edu.cn/2022/0915/c14263a309734/page.htm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察内容可包含以下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三)心理普查测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516205881);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学院复试按照学科分不同场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报到(所有报考本院及本院联合培养考生) |
笔试(所有报考本院及本院联合培养考生) |
综合面试(报考水科院考生参加水科院单独组织的综合面试) |
3月24日(周五):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报到。9:00—11:00,13:00—16:00
海洋科学学院A351 |
3月25日(星期六)
8:00-10:00
第3教学楼310室(海洋科学)
第3教学楼312室(水产、渔业发展) |
3月25日(星期六)
10:30-12:00
13:00—16:00
|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1份。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
海洋科学笔试科目为F03《海洋科学综合》,水产和渔业发展笔试科目为F04《海洋渔业科学综合知识》。注意事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
综合素质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
本院考生需于复试前提交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信息(各个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导师目录见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具体导师个人简介见海洋科学学院官网—导师名录),请于2023年3月23日22:00前打开以下链接并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导师选择:https://www.wjx.cn/vm/hfWENeu.aspx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