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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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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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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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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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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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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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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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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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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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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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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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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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0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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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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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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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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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0生物与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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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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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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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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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00能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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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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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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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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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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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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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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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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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5.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516205881);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四、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4-26日。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1份。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9.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复试安排
1.2023年3月24日8:30-11:30,13:00-17:00,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报到地点:食品学院C楼1楼大厅;
2.2023年3月25日9:00-11:00,复试笔试,笔试考场安排将于3月24日张贴于复试报到处。笔试地点:教学楼2103,2201,2203。
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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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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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食品加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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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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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及低温工程;能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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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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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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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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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3月26日8:00-20:00,复试面试,复试考场安排将于3月25日张贴于复试报到处。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0%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