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历史学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系确定相关复试
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和形式
历史学系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7日,具体日程安排等由历史学系邮件通知,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留意。
历史学系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历史学系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考生可以上传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考生可现场报到时另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
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400分)
2、外语能力考核。(100分)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
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2023年历史学系所有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本办法经历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历史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