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做好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现平安研考、应考尽考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知识产权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
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统筹成立本
专业的研究生
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由学院指派专人担任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等培训。
3.学院组成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学院专业复试全过程。
二、复试形式
1.全日制硕士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2.复试小组考官现场集中,复试小组在长宁校区标准化考场设立复试现场,复试秘书负责考生信息核对、考场秩序维护等环节,复试专家负责对考生提问及评分。
3.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4.复试小组配备2名复试秘书,原则上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的教师担任。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系统拟于3月24日起开放材料上传功能,学院在招生管理系统后台下载资格审查材料并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应携带一份资格审查材料用于现场审核。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预计2023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3.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安排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50分)和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形式均为面试。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小语种复试由学院组织,与专业复试一同进行。
3.考生准备要求
(1)复试考生请于复试当天早上8:00携带身份证原件、5份个人简历、1份《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复试流程表》、1份《准考证》以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试审查材料)至长宁区新教学楼一楼。
(2)考生应签订纸质《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结束前(4月底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3)如有突发状况需调整复试时间,学院将通过研招办以妥善、有效的方式第一时间进行公布。
五、面试小组成员要求
1.面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外语面试成员不少于2人,符合条件的老师可兼任。如专业面试成员有至少2人符合外语面试资格要求,则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如专业面试成员不符合外语复试资格要求,则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
2.考官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保障机制
1.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学院将通过研究生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