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我院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具体为:(1)笔试时间:3月28日晚上7:30-9:30,考试地点:E1A207、E1A208;(2)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9日晚上8:00-9:00,考试地点:E1A101;(3)法学硕士面试时间:3月28日早上8:10开始,面试地点:文法学院4201室;(4)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时间3月29日早上8:10开始,面试地点:文法学院4201室;(5)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时间3月29日早上8:10开始,面试地点:文法学院4402(2)室。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加入“文法学院2023复试通知群(QQ群号:797185296)”,以方便接收后续信息通知,进群请备注“
专业+姓名”。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商老师,地点为文法学院4302教室,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基础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的个人头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4.《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6.应届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考生,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权重20%。
(2)笔试科目(含加试)的选择,考生须在
复试报到前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商老师处登记。其中,加试科目,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
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权重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60%。
(4)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需签订《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不录音、不录像、不直播、不保存、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结束后,不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发布或传播。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于复试前随同基础材料一并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商老师。
(三)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报名考生的原则,分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录取。若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5.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六、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招生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商老师,文法学院4302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签订由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合同。
(四)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费用
考生通过缴费平台交纳复试费,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逾期不交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缴费方式参见《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
温馨提示:
1、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