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全面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体工作全程监督。
2.成立学科复试小组
按照学科
专业设置,建工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小组,每小组由5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由学科复试小组对本学科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3.网络复试技术支持
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复试的技术保障与支持。
二、复试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要求签订《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三、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分值为300分,包括:
A.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学科复试小组在进行面试时,要对考生的口语听力进行测试,分值为20分。
B.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测试的内容包括考生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科研能力等,同时对考生参加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综合能力予以全面的考核,分值为180分。
C.专业知识考核:按照《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参考》专业知识考核在材料力学、工程地质学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选择科目不得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考核采取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生在专业课试题库中抽取题目进行作答,分值为1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在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地质学、土力学、流体力学中选择2个科目,考生在专业课试题库中抽取题目进行作答,分值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试院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科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科复试小组应对以上各方面认真准备考核内容并记录在册。
四、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在学校统一公示期内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复试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A.应届本科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B.非应届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C.“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D.同等学力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
E.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提交学信网学历(学籍)核验报告。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提交的本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所有考生正式复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网络复试安排
复试主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考生自备电脑、手机以及手机支架(可调节手机角度和高度),电脑和手机具有摄像头、话筒等硬件,能够满足音频声频功能,并保证网络流量和设备电量充足。考生需用电脑和手机同时登陆腾讯会议,电脑摄像头拍摄考生正面情况,考生回答问题时双手放于桌面并能够被主机位摄像拍到位置,目视主机位屏幕。手机摄像头拍摄考生侧后方情况,手机放置在身后侧方向45度位置,画面应覆盖考生全身。不得使用耳机,如果电脑音效不好,可以外接音箱。请避免复试过程有电话接入,如果来电,请立刻拒接并尽快恢复双机位复试模式。
考生应当选择独立空间作为复试考场,确保安静整洁光线良好,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生周围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刊、报纸、资料、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网络远程复试设备通话、录屏录音、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不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控视频监控范围。
考生按照分组和时间进入腾讯会议,进入会议后配合完成人证识别确认身份后,开始正式复试环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学校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执行统一复试标准,确保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法律地位的相同。
六、调剂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我校将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相关缺额专业情况,在规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内,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3.对申请调剂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对调剂考生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专业性、学术性要求(含本科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及其他业务要求。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一致。
七、监督及违规处理
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建筑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6173254
邮箱:2795216203 qq.com
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