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西安外国语大学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dwj 时间:2023-06-14
2023考研复试相关信息已经陆续公布,想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安排等具体信息,一定要及时关注院校相关的复试公告,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通知,提前做好复试规划,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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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选拔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
分数线为: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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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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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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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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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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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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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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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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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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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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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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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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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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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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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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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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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77
|
363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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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77
|
350
|
0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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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思政)
|
51
|
77
|
353
|
0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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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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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77
|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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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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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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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77
|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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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复试安排
2.复试时间:
2023年3月31日-4月1日(3月30日复试资格审查)
学科教学(英语)为3月31日,其余专业为4月1日
3.复试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长安校区教学楼H107室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具体要求:
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考生复试时须审查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部分组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对初试成绩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教育学》考核内容(满分100分)和《教育心理学》考核内容(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复试通知,按时如实提交材料,遵守复试纪律,认真严肃参加复试。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1.张老师(政策咨询和申诉,029-85319846)
2.薛老师(资格审核,029-85319853)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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