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天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fry  时间:2023-06-14

2023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天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天津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组织领导
 
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学院成立由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院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我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按差额复试原则,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招生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划定招生计划的,按研究方向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学院主页上公示(http://wgyxy.tjnu.edu.cn/)。
 
(三)复试日期
 
翻译硕士(朝鲜语)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6日(周四)
 
其他专业复试时间:4月13日(周四)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翻译硕士(朝鲜语)一志愿考生于4月5日9:00——16:00,其他考生于4月12日9:00——16:00,主校区立教楼A110,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
 
(5)初试准考证原件;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作为补充材料。
 
(7)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
 
2、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一般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综合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在本专业发展潜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1、学术类研究生复试内容:
 
(1)第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
 
2、翻译硕士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但与初试科目不同的课程。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本科所修专业(含辅修)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英语专业调剂考生须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朝鲜语专业调剂考生须有朝鲜语专业四级证书(TKM4)或TOPIK5级及以上证书,俄语专业调剂考生须有俄语专业四级证书,日语专业调剂考生须有日语专业四级证书或N2及以上证书。
 
5、不接受专硕向学硕调剂。
 
6、学术型硕士(英语)只接收第二外国语为日语或法语调剂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待录取。
 
4、调剂生复试名单请关注我院主页(http://wgyxy.tjnu.edu.cn/)。
 
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各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60%+复试总分(百分制)×4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学术型:第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25%)、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5%)以及综合素质(50%);
 
(2)翻译硕士: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专业发展潜力考核及综合素质(50%);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未参加复试者,政审不合格者,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收费
 
请按照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缴费,通过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网址:https://tyzf.tjnu.edu.cn/xysf/。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2、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领域)、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3、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EMS寄送),表格可从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4月19日之前将人事调档函寄发给考生,往届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8月30日之前寄回学院。
 
5、“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23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6、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直接在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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