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复试专家小组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专业领域教授担任。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按照2023年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我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按差额复试原则,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3日、4月11日两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笔试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为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等考生补充要求如下: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科目。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致。
2.考生综合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40% + 外语水平成绩×20%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四、调剂办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
专业(类别)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同一学科门类下专硕调剂到学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同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
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
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学院对各专业(领域)的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与复试试题有关的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排序)。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二)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规模
(四)入学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收费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网址:https://tyzf.tjnu.edu.cn/xysf/
复试资格审查前完成缴费并打印缴费凭证,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四)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硕士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考生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30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五)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其他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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