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维护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
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
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组织管理
1、本着追求效率、节约人力的原则,我院招生
复试工作有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组员:各专业总师、导师、研究生秘书等
2、成立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化与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复试督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三、基本要求
1、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
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据此结合我院生源情况,划定今年我院进入各专业复试的基本分数为300分。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组织复试之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严格复试前的识别和比对,要做好人脸和人证识别以及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
3、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成果荣誉等学业及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并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方式和内容
1、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考生生源地情况,复试将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考核等。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成立各专业导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评审组;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必要,可随机抽取部分考生组织二次复试。
五、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评审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英语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最后将所有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先后排队,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和要求以实时通知为准。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8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