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30%+个人综合面试成绩×20%;个人综合面试中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分别为40%、20%、40%。
(六)准备材料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准考证,命名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命名为“身份证件”;
(3)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含个人信息及注册信息的每一页),或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根据实际提交的材料命名为“学生证”或“应届生证明”;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有学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命名为“学历学位证书”;
(5)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命名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命名为“境外证书”;
(7)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命名为“学籍学历验证”;
(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成绩专用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命名为“成绩表”。
2.考生本人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使用一页A4纸抄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附件3)
3.考生“个人评定”6份。(附件2)
将以上材料(1)-(8)扫描并按要求命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为“姓名+专业+考号”;将上述压缩文件包与《诚信承诺书》一并于2023年3月28日12:00前发送邮件至yjszs mail.nai.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专业+姓名+考号+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个人评定考生面试当天提交。
上述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及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不予录取;
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自报考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考生自负。
四、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在相应规定时限内,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考生如对我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可向我院书面形式并具名提起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4.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我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450512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5.考生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网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研究生部电话:010-64505023/5171/5080王老师何老师赵老师
五、说明
1.阅读学院相关通知,了解复试环节。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纪律》,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提交复试费100元/人,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前台提交复试费用,报到地点为学院注册中心,学院西南门进入。
3.近期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如必要学院将通过考生报考时填报的通讯信息联系大家,如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请将变更信息发送至yjszs mail.nai.edu.cn,标明姓名-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变更后电话号码。
六、住宿及餐饮
1.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可为考生提供食宿(费用自理,仅限考生本人),住宿标准:176元/天·人(学员公寓单人间)。
2.办理报到时预交1000元,其中:入住押金100元、复试费100元、住宿费和餐费800元。结算费用时退还押金,多退少补。
3.就餐地点:学院研究生餐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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