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
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
一、考核目标
(一)考查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二)考查考生运用法理学原理分析古今中西法治实践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
(一)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2、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三、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四、考试内容
(一)导论
考试内容:
法理学的对象性质和方法、法理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考试要求:
(1)了解法理学的对象、性质、研究方法和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2)了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法理学思想。
(3)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法理学思想。
(4)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思想渊源。
(5)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6)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与核心要义
(二)法的概念与本质
考试内容:
法的概念、法的阶级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律概念、法律规制、法律原则。
考试要求:
(1)了解汉语中的“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2)了解西文中的“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3)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4)识记法的阶级本质。
(5)识记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6)识记法的基本特征。
(7)理解法的要素的特征。
(8)理解法的要素的特征。
(9)掌握法律规则的分类和独特功能
(10)掌握法律原则的分类和功能。
(三)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考试内容:
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系。
考试要求:
(1)了解唯心和唯物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理论。
(2)理解法的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3)理解法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
(4)掌握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基本特征。
(5)理解法系划分的标准。
(6)理解并识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四)法律的价值
考试内容:
法的价值、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人权。
考试要求:
(1)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2)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的价值体系。
(3)理解并识记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人权的概念。
(4)理解并掌握法的安全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自由价值、法的平等价值、法的公平正义价值、法的人权价值。
(五)法的渊源与效力
考试内容:
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考试要求:
(1)了解并识记法的渊源、法的效力的概念。
(2)掌握法的渊源的种类。
(3)理解并掌握国内法与国际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等法的分类。
(4)理解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
(5)理解并掌握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六)法律关系
考试内容:
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变更。
考试要求:
(1)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2)理解法律关系主体概念、种类和资格。
(3)理解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种类。
(4)理解并掌握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相关关系。
(5)理解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七)法律行为
考试内容:
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结构。
考试要求:
(1)了解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意义。
(2)理解法律行为的主体。
(3)理解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4)掌握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八)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
考试要求:
(1)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2)理解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3)了解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概念。
(4)理解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5)理解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实现形式。
(6)理解并掌握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九)法律方法
考试内容: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
考试要求:
(1)了解并识记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的概念。
(2)理解法律思维和法理思维的特征。
(3)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必要性及分类。
(4)理解并掌握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5)了解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概念。
(十)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考试内容: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考试要求:
(1)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理解并掌握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3)理解并掌握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4)理解并掌握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十一)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考试内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考试要求:
(1)了解民主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3)理解并掌握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系。
(4)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
(5)理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十二)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考试内容: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指导原则、立法体制、立法权限、法律体系。
考试要求:
(1)理解并掌握党领导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指导原则。
(2)理解并掌握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和立法权限划分。
(3)理解我国的立法程序。
(4)了解并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5)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6)理解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路径。
(十三)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考试内容: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法律程序、法律实施监督。
考试要求:
(1)了解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2)理解法律实施的基本内容。
(3)了解并识记法律执行的概念与特征。
(4)理解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
(5)了解依法行政和行政责任的概念。
(6)了解并识记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征。
(7)理解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8)了解司法权和司法责任的概念。
(9)了解法律遵守的概念。
(10)理解法律遵守的理由和意义、范围和条件。
(11)了解并识记法律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12)理解法律程序的功能。
(13)理解并掌握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和价值。
(14)理解法律实施监督的原则、性质和功能。
(十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考试内容:
法治的一般原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
考试要求:
(1)理解并掌握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法制、法治与德治、法治与治理的关系。
(2)理解并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
(3)理解法治中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1.《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