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创新推进海峡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jm  时间:2019-07-04

  福州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加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闽台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落细落实,努力探索一条两岸文化教育融合发展新路子。
 
 
  先行先试,探索合作办学模式
      
推进闽台“2+2”合作办学,在与台湾高校实现学历互认和开展“双联硕士”培养的基础上,开展以“本科2+2”和“双授学位”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办学,即与台湾高校同时录取学生,组织学生分别在福州大学和台湾高校学习2年,毕业后同时拿到两校学位,实现规模化、系统化合作。在开展“3+1”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基础上,接收台湾师生来闽“移地教学”,2019年有5批次共计140余位台湾师生到校“移地教学”。加强与台湾微电子、光电显示等行业的产学研协作,与台湾企业共建“福泰微电子产业研究院”,联合开展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和技术转化等。
 
  扩大规模,促进两岸师生交流
      
依托闽台联合人才培养项目,2014—2018年,共有25位台湾教师到校访学交流,273名教师赴台开展长短期访学、交流和进修。每年招收台湾籍学生到校学习,目前有台湾籍本科生70人,今后将继续增加对台招生名额。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加大引进台湾师资到校工作力度,目前学校共有全职台湾籍教师9名,另与3名台湾高层次人才达成引进协议。

 
 
  完善机制,精心细致做好服务
     
成立“台港澳学生工作室”暨“台港澳学生之家”,从“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生活帮扶”等方面入手,通过“小班教学”或“一对一”朋辈帮扶形式帮助台湾籍学生减轻求学压力。优化服务流程,修订港澳台侨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台湾籍学生的修业年限、免修课程、课程考核成绩等作出规定,为台湾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周到服务。积极引导台湾籍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赛事和各类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大潮中了解国情,增强民族认同感。保障台湾教师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大陆有关惠台政策,在评定职称时适度倾斜。为台湾籍教师提供相关研究平台,鼓励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参与职称评聘等。
 
  文化搭台,增进两岸情感交流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如海峡两岸文化博览会、海峡百姓论坛等活动,同时邀请台湾师生到校开展文化交流。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取得良好效果。先后组队参加海峡两岸(集美)龙舟文化节暨海峡两岸龙舟赛、花莲2019太平洋国际龙舟赛等,以赛会友,增进两岸同胞了解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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