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其中金融硕士(025100)的统考科目中包含政治、英语二、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431金融学综合课程(或自主命题相近课程)。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
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学院可根据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
3.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双上线”的条件下(均需达到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国家控制线)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3个专业。凡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 5 年以上,本科毕业 3 年以上,硕士毕业 2 年以上)。
5.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南华大学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 A 类复试
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学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2.其他专业
我院其他专业均接受调剂考生,学院的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届时将发布在学院主页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