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020200应用经济学,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调剂名额:20名
025100金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调剂名额:6名
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调剂缺额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英语一可以向英语二调剂,反之则不行;统考数学按照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反之则不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填报调剂意向志愿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4月6日0:00关闭。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我院相关专业调剂意向余额,做好调剂准备。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需要调剂的考生可登陆该系统查看我院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受理调剂申请
我院接收调剂网上报名为4月6日00:00-14:00,请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院一般在24小时内受理。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规范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对于满足复试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尽快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尽快做好复试准备。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3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将取消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五)考生参加现场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参照我院前期发布的《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六)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
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后,学院将尽快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时者不确认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审查,接收材料时间:2023年4月9日12:00-18:00,地点:商学院213会议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基础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的个人头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4.《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6.应届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于2023年4月9日18:00前提交学院审查。
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五、复试内容及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笔试考核,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笔试科目(含加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到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登记,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
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实践能力等内容。
2.对于同等学力参加
复试的考生,在
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每科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考核内容的占比: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6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
6.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招生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命名为专业-姓名)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提交学院(商学院210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我校复试参照《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262.htm)执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录取前签订由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培养合同。
(四)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我校及学院以“调剂系统”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考生请参照《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https://gra.cdut.edu.cn/info/1007/3265.htm)进行缴纳。
(七)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8-84077949
申诉电话:028-84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