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我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事业的基础工作,是研究生招考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会议精神,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调剂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条件
1.考研总分300分及以上,单科分数需达到国家A类地区照顾专业
分数线的标准。
2.符合教育部和我院2023年相关调剂要求和报考条件。
3.调剂考生的三门统考科目必须与我所研究生考试三门统考科目完全相同,
专业课与申请调剂
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复试内容
1.英语口试
由我所从事外语翻译、教学及科研工作的人员中随机选出2名英语教师,组成口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口语测试。测试时间8-1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范围为航空发动机综合,以航空发动机原理为主,试题涵盖航空发动机结构、性能、强度、控制及试验等各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综合测试
由面试官结合考生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等,提出专业相关问题,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20分钟(含考生5分钟自我介绍),满分100分。综合测试复试专家从相关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组采用统一评分标准,复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专家组原始评分材料需留存备案至少3年。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英语面试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50%
(六)复试命题管理
复试自命题的命题、保管及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二四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执行。
(七)复试费用
我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不收取费用。
三、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单科低于60分,或者综合测试成绩低于7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阶段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且空出名额不进行补录。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已录取考生来我所报到后,我所将视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笔试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有作弊等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公示、监督与复议
我所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通知,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0260501。
建立复核、复议制度。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核实考生申诉事项,明确考生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予以处理,不合理的诉求及时与申诉人沟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相关部门进行复议。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