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调剂基本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提高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二)坚持公平性。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复试、调剂质量;强化复试、调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提高科学性。坚持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加强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和道德素养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二)通过复试资格审核;
(三)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上线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数的专业除外);
三、复试安排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一)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
时间:3月27日
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相关要求及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资格审核主要对考生身份和学籍、学历进行审查。考生需现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需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学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如有需提交)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丢失须教务部门开具证明);
还需提交政治审查表(无工作单位且非党员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代替政治审查表)。
凡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2.英语笔试
时间:3月27日19:00~21:00,地点:学校研究生教学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考场及座位号详见复试名单。
3.学科考核
时间:3月28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由相关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4.体格检测
时间:3月30日8:00,地点:西京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由西京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待录取考生参加,考生须空腹参加。
5.心理检测
时间:3月30日14:30,地点:继教楼111室和312室。待录取考生分批次进行检测,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通知。心理检测由我校军事医学心理学系负责,以甄别心理异常考生,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英语笔试和学科考核两部分组成。
1.英语笔试
英语笔试由研究生院负责试题命制、考务组织,不含听力及写作,满分100分。
2.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三部分,满分200分。
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50分。
英语听力口语考核
以回答提问等方式开展。成绩为50分。该环节须由英语听力、口语过硬的教员参加。
专业能力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对于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学复试组加入实践技能考核(包括临床、实验等技能操作,以试题问答的形式开展),实践技能考核按40分计入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
四、复试的组织
复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业务主官挂帅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
复试组由各培养单位牵头成立,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组成,不得少于5名,负责对进入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考核。复试组须有外语水平好的专家。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考的、或有考生报考的导师,不得列为复试专家。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上报三倍专家数的复试专家候选人,由研究生院审核后于复试当天随机抽签决定。研究生院视情派出部分专家参加各培养单位复试考核。
复试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业学科考核以及其他复试复查工作。复试组应另设秘书1名,应选正直、认真、守纪、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主要是做好复试计划安排、有关表格印制、复试情况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具体工作,复试秘书不参与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评判。
各培养单位确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组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复试全过程要全程录屏录音录像,以备后查。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仍将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分为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基础医学专业组、临床医学专业组、口腔医学专业组、特种医学专业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组、药学/中药学专业组、心理学专业组、护理学专业组。其中临床医学组分附属一院分组和附属二院分组。
复试成绩公布后,各培养单位组织待录取考生导师见面会。
五、生源调剂
(一)培养单位内导师调整原则
1.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硕士研究生上限为2名,超出招生限额上线考生须参加导师及研究方向调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可招收3名硕士研究生:①两院院士;②2022年全军和陕西省优秀研究生论文作者导师;③2022年“桃李杯”伯乐奖获得者;④2022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NS主刊及其子刊发表论著者;⑤2022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⑥2022年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⑦2022年获批军队科研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2.已确定退出现役的、或因即将退出现役(学校特聘高级专家和转改文职人员除外)无法完成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导师,上一年度军队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作者的导师,其名下考生必须调出。各科室/教研室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科室/教研室导师数目的70%(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所列导师为准),生源有富余的科室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调整。
4.导师调整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复试期间进行,未按要求调整的考生将由学校统一调整。
5.限制跨学科门类调剂。
(二)调剂
根据教育部要求,有空缺的
专业统一通过研招网进行调剂。调入
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后续调剂通知)。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
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生的
复试工作由相应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六、复试结果的公布
考生最终录取依照初试成绩(占70%权重)与复试成绩(占30%权重)相加后的排名决定。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70%/5+(英语笔试+学科考核)*30%/3
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最终复试结果。若考生对各培养单位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三日内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招生培养处组织复核或仲裁。待最终录取名单确认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上网公示录取名单。体检、心理检测未通过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违规违纪处理
对提交材料不真实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培养单位及其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由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纪委派专人进行监督。
八、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相应复试工作准备,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配合做好“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工作。复试中要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时要落实好校园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消毒物品,提前做好消毒,做好防护工作。
军队计划研究生复试在上级文件下达后依据军队相关文件要求参照本方案实施,如有不一致处以军队文件为准。
联系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29-84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