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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为考生提供第一手的招生信息,敬请关注。今天,小编整理了“
2021考研招生简章:东北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学科与领域
2021年,我校拟在63个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4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此处)。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2021年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的网报公告。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及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发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考生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招生专业点击此处)。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
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初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复试期间,学校将审查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
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
七、其他
(一)考生(单独考试除外)在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自命题
专业课考试大纲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
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四)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五)全日制研究生专业
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九)关于秦皇岛分校有关事宜详见《关于秦皇岛分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点击此处)。
(十)关于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点击此处)。
(十一)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点击此处)。
(十二)关于佛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详见《关于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点击此处)。
(十三)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yz.neu.edu.cn/
原文标题:东北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yz.neu.edu.cn/2020/0916/c5933a17882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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