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hyy 时间:2018-10-2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计划招收30名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05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将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录取人员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
三.生源范围及专业(领域)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考生。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简章公布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入学考试,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方式相同。
考生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方可报名。
考生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市招办及报考学校网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8年11月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规定的具体时间,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网报号到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018年12月22日—23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我校大约在2019年3月中、下旬复试,请考生届时关注网站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接收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学校进行培养,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3 年。
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2019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其它事项
1.学生学习结束后必须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含5年)。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单位。
4.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