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我校实际招生689人(含退役大学生5人、推免生35人),2024年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拟于2024年首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变动情况。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和我校的专业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本年度录取通知书中明确的开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以及复试加试科目详见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招生简章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地址、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等信息(其中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与我校签订双方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单位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暂无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地址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填“45010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办法。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如初试成绩正常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分数线,不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在复试前提交报考类别变更书面申请,将定向就业变更为非定向就业,否则视为定向就业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初试加分政策申请”或“统硕退役加分申请”。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统硕退役专项计划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用纸统一由考点提供,考试用具(含笔、颜料、墨等)由考生自备(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初试和复试大纲或要求)。
1.初试
(1)初试科目:共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学位考“201英语(一)”,专业学位考“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要求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上午8:30-11:30),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请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
2.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发布的复试办法。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
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在研招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八、培养、住宿、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学校安排,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在南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人文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相思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以就近培养单位为原则安排,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原则上统一要求“内宿”,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外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为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外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已婚学生(凭结婚证)。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495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办法(以当学年具体通知为准):https://zzzx.gxau.edu.cn/jzxj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联系信息
广西艺术学院代码:10607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1-5333134,5775707,5317393(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以上招生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为准,如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或有新的要求,将另行公告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