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
2025考研招生简章: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关注一下吧!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年我校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会计学院共有28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3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4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申请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实际录取情况、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
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各
专业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我校认可的与所报
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或在所报专业上取得的业绩资质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2025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专业外,全部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见《天津商业大学接收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另行公布)。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
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3.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我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得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天津商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4)网上确认时间、要求参见我校发布的公告。
(三)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认证报告。
四、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2025年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初试
(一)考生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见《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相关材料。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着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查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我校复试前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另行公布,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以公布内容为准。
七、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开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专业间进行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未经我校公示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一)学制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产评估、金融、国际商务、法律(法学)、英语笔译、应用统计学制为2年,会计学制为2.5年,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制为2.5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费为18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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