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招生简章: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djj 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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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学校现有教职工308人,专业技术人员117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32人,拥有2个省级、9个校级名师工作室。校园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530亩,功能齐全、环境优美。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础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招收培养学位研究生,至今已有30年历史。学校200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拥有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
近年来,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致力于“打造党校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依托党校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实践实训的办学特色和独特优势,着力培养德才兼备、国家和区域急需的“大党建”高层次人才,逐步凸显出党校研究生“党性修养更高、政治素质更好、理论功底更强、实践能力更扎实”的人才培养成效,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大部分毕业生均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高校任职或就业。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化后备干部人才和理论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5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2025年招生
专业目录及计划》(见附件1)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于复试前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s://www.hbdx.gov.cn)公布。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于双休日期间在校进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接受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初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设置4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2025年招生考试(初试)各专业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参考书目,见附件2。
设置2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5年3月—4月。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以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政治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公共管理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
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要求等,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和“研招网”公布。
(四)初试、复试,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试题)。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等,按教育部、湖北省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进行。
九、录取
我校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将根据生源、导师组意见、考试情况等在专业间调整。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
可根据学生申请提供住宿(仅课程教学期间),收费标准:2人/间,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学术训练资助、社会实践资助、困难补助等。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4.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给予奖励。
5.学术训练资助
鼓励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6.社会实践资助
构建以实践性为特色的党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支持体系,提供具有党校特色的社会实践实训平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7.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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