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招生简章:盐城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djj  时间:2024-11-14

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5考研招生简章:盐城工学院2025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关注一下吧!

一、学校简介
 
盐城工学院坐落于素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麋鹿之乡”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江苏省盐城市,地处中国东部。学校创建于1958年,1996年5月开始本科办学,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获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近1500人,其中高级职称800多人、博士700多人、专兼职研究生导师近500人。现有院士、长江学者等特聘教授20多人,兼职教授200多人,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 “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500多人次。
 
学校自2001年起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已培养硕、博士研究生1300多人,在校研究生1300多人。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毕业生中部分继续攻读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其他就职于政府、高校、国企等单位,实现了高质量就业。
 
学校有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2个省级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1个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69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智库基地、1个省级智库等。近几年来,学校获批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99项,省部级项目573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4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24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项;发表SCI、EI等收录文章7320篇;获授权发明专利2642件。据权威机构统计,学校专利转让数累计达961件,列全国高校第30名。
 
具体数据以学校官网“盐城工学院简介”最新公布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520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复试及加试参考书目,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s://yjsc.ycit.edu.cn/。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要求:符合上述1-3报考条件外,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要求
 
(1)时间: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流程: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5)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六、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经济类综合能力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
 
3.初试成绩查询。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录取
 
1.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复试科目)、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测试等,会计、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方案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5.调剂。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6.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体检工作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7.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原硕士学位点学费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备案标准执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含会计、设计)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1万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2万元;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1.2万元。
 
新增硕士学位点学费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我校对纳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和专项奖学金组成。具体奖助政策按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
 
1.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须与招生学院联系。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5.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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